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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喋血惊魂(70 / 12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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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他才粗略地梳洗了一下,但仅是这样,却也比昨日精神多了。

陈霁云本打算把昨天没有吃完的猪腿再炖了吃,但武清风却不同意,他说什么好吃的东西他吃了两遍便不想吃了,所以今天中午非到饭店吃不可。

陈霁云拗不过,只好答应了,可是他的身上除了小青赠给的那十几两银子外,仅有不到一两银子的钱,万一武清风一时兴起,要了几样好菜,这岂不是让他难堪吗?

可是武清风却说不用陈霁云掏钱,他有办法,而且还让陈霁云带上剑出门。若是出远门,带上剑的确没有什么,但现在只是要去饭店,带剑又有何用呢?莫非武清风打算用这剑换酒喝?陈霁云心里这么想的,却不好意思说出来,只好拿着剑与武清风出了门。

武清风的手里却依旧拿着那根竹竿,这竹竿实在是太普通不过的东西,但武清风拿在手里,偏偏像是拿着一件宝贝一般,甚至都不让它碰到地面。

两人就这样走在街上,自然会引得无数人的目光。陈霁云很不习惯这样被人看着,所以有点不好意思,但又不好说什么,只能这么跟着武清风走。

但是他们一连走过好几个小饭店,武清风却都没有停下来的意思,却径直走向了闹市之中,到了城西数一数二的大酒楼——“醉仙楼”前停了下来。陈霁云见状,不禁一惊,心道:难道二哥要到这家店里吃饭吗?

正寻思着,武清风已走了进去,他没有办法也只好跟了进去。店小二一见他俩,一脸愠色的迎了上来,才刚要开口,武清风便喝道:“滚一边去!”

那店小二闻言,不禁一惊,愣愣地退闪一般,武清风则大摇大摆地上了二楼雅座,陈霁云也跟着上了去。楼上的伙计看到了他们二人,便上前来,问陈霁云道:“客官你们要什么菜?”

武清风坐定之后,道:“知道这位大爷是谁吗?”

那伙计闻言一怔,摇了摇头,道:“恕小的眼拙,不知道这位客官是谁。”

武清风道:“这就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武陵奇侠陈霁云,是薛大爷的客人,有什么好东西赶快拿上来孝敬陈大侠。”

陈霁云听了他的话,脸都臊红了,但那伙计听了却不敢怠慢,唯唯诺诺退了下去。待他走后,陈霁云才很是窘迫地看了武清风一眼。

武清风却是微微一笑,道:“薛荣那个匹夫平日里横行霸道,没人敢惹他,更别说敢冒名了,所以伙计们不会怀疑的。像他这样的恶霸,我们吃他一点东西都算是便宜他了。”

陈霁云却仍是一脸窘色道:“既然薛荣如此霸道,那店伙计们如何敢向他要钱呀!我们这不等于白吃了饭店的吗?”

武清风又是一笑,道:“薛荣一年也不知道会在这里请多少客,他一般都是先记在账上,等到过年的时候再结账。他这个人虽然霸道,但这点儿钱他还是不会赖账的,你就放心的吃吧!”

陈霁云哪里会放下心,待酒菜上来之后,他却仍是不敢动口,而武清风却不管他,一个人大吃大喝起来,他甚至不用筷子,直接用手拿着松鸡腿吃。

陈霁云见状,不禁道:“二哥!不能斯文一点吗?”

武清风看了他一眼,道:“这薛荣乃是恶霸,他的‘朋友’如何懂得斯文呀!”

他说着话又拿起一个肘子啃了起来。

听了他的话,陈霁云却更是吃不下了,面对满桌了菜肴,竟一点胃口都没有。他看了武清风一眼,道:“二哥,这薛荣是什么来历?我曾到过他的府上,他似乎很豪阔呀!”

武清风狼吞虎咽地将那肘子吃了下去,又挟了块鲈鱼肉放入口中,才道:“这薛荣的父亲乃是响马出身,在山东一带很有势力,但有一年在河南做案,败在了嵩山派掌门宋云宗的手里;宋云宗乃是一代大侠,不但为人刚正,而且有一颗菩萨心肠,所以他没有杀薛荣的父亲;薛荣的父亲感其德,于是便把薛荣送到他身边,把他当爹侍候。宋大侠由于没有子嗣,对薛荣也像对自己亲生儿子一般看待,并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了他。但薛荣毕竟是草莽家庭出身,满身贼性,经常结交匪类,甚至想谋夺掌门之位,但无奈他无论武功威望皆比不上嵩山剑客郑松年,在争夺掌门失败之后,他便流落江湖,闯出了些名气之后,便安居于此。”

陈霁云听了这一番话,很是惊讶师兄对薛荣竟是了解这么多,但他却没有多说什么,只是点了点头。

武清风则打开了话匣子,他道:“别看这薛荣平日里道貌岸然的,但背地里却做过很多伤天害理的事,连他们家的家奴都是到处欺行霸市,很多人都看他不顺眼了,但是这薛荣家里却藏着许多黑道上的高手,而且他又是嵩山派的弟子;嵩山派向来与少林交厚,很少有人敢惹他们,自然也就没有人敢收拾这薛荣了。”

陈霁云闻听此言,道:“我曾见过郑松年,此人乃是谦谦君子,嵩山派也是名门正派,既然如此,他们为什么不把薛荣逐出师门呢?”

武清风又夹了块松鸡肉放入口中,然后才道:“现在嵩山派的掌门早已不是郑松年了,而是郑松年的师弟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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